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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貨換貨方式

商品退貨換貨依據

一、依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消費者保護法 (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一月十一日總統華總字義字第○一六五號令公布 ) 第十九條,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,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,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,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。而網路線上購物之商業行為視同郵購。

二、依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(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二日行政院台八十三內字四○七三一號令發布 ) 第十九條,消費者以書面通知或退回商品解除契約者,其書面通知之發出或商品之交運,應於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所定之七日內為之。

如果商品有問題需要維修該怎麼辦?

請用電話(02-23510650#200) 或用mail
styleshop@mt-tech.com.twservice@mt-tech.com.tw
通知我們,若需退貨或者換貨商品寄回時皆需含原購買發票及相關配件,缺少者將不予退換貨。

如有退換貨需求,請下載退換貨處理單 ,填好後隨付退換貨的商品一併寄回本公司。



※退貨的條件:

  1. 寄貨與訂購單不合。
  2. 產品內的包裝配件有缺。
  3. 商品有明顯瑕疵或已損壞。
  4. 顧客於七天鑑賞期之內不滿意該項商品,或不符合需求等因素。
假如是以上1-3點之原因,客戶將享有免付處理費寄回之權利。

如為第 4 點之原因,則客戶仍需自行吸收寄回本公司之處理費。

請注意,如果是以下情況,恕我們無法接受退貨:

  1. 超過7天鑑賞期,以商品寄出日期為準,或發票日期 10 日以上
  2. 原發票遺失
  3. 個人不當使用、拆卸以致無法再銷售。
  4. 已被拆封的軟體產品

退貨的話,我要何時才能收到退款?

使用「信用卡退款」,在確認商品驗退無誤後,將與您的發卡銀行申請退款處理。

以「轉帳方式」消費,請您來電申請退貨的同時,留下個人帳戶資料,只要按照程序完成退款手續,我們會直接將退款匯入您的銀行或郵局帳戶,完全不需要跑銀行。 於每月25日統一作業(若遇假日,則順延至下個工作日),退款完成後,會以E-mail方式告知。

※換貨的條件:

新品換貨的條件同退貨條件之 1 ∼ 3 點原因。換貨的條件如下所示:

  1. 寄貨與訂購單不合。
  2. 產品內的包裝配件有缺。
  3. 商品有明顯瑕疵或已損壞。

請於收到貨品的 7 日內,或發票日期 10 日內,利用電話或者mail與客服人員聯絡要求換貨。

待客服人員了解情況後,如確定符合上述 1 ∼ 3 三點原因,將會依照客戶指定之地點,協調與Styleshop購物網合作之貨運公司,處理取回退貨之寄送事宜;取貨時間請配合於一般上班時間辦理。

請將原收到之商品按照原包裝裝回,且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,請注意配件之完整度,例如使用手冊、驅動程式碟片、電源線、資料傳輸線等是否也一併裝回。內、外裝之塑膠袋如已拆封因無法復原,請一併放入原包裝箱中交寄送回。

當客服人員收到原寄出之貨品,確認無誤後,即處理換貨之動作。

如果有遺漏套件情況發生,客服人員會另外通知,要求補齊後才能換貨。

  1. 請儘速處理,以免喪失自身的權益。
  2. 此時購買者須負擔此項額外之貨運處理費用。
  3. 如果無法補齊遺漏套件,則有可能無法全面換貨。客服人員將視情況,決定是否寄出具備全數套件之商品,或取出所遺漏之套件後寄出商品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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